区委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一次会议

发布时间:2018-06-26 15:01:09 来源:区委办 【字体:  浏览次数 [打印] [关闭] 

 

6月25日下午,区委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一次会议,市委常委、区委书记刘景堂主持会议并讲话。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出席会议,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。

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、第二次会议精神,组织学习了《宝塔区关于贯彻落实<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>的意见》精神,讨论通过了《宝塔区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改革方案》《关于将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与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合并的改革意见》《关于宝塔区试点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》。

会议指出,成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,标志着全面深化改革进入了新阶段,改革的任务将逐步增多,改革的艰巨性将更加突出。各级各部门要始终聚焦保障改善民生、聚焦生产力发展、聚焦行政效能提升,不断将改革引向深入,充分调动发展活力,持续释放改革红利,提升群众满意度。

会议要求,要严格落实国家发改委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》要求,坚持权责对等、公平公正、规矩招标的原则,进一步规范招标程序、降低招标成本、加强事后监管。要坚持政府采购限额标准,建立健全宝塔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,积极推行网上采购等更加快捷方便高效的方式,不断提升政府采购工作效能。要加快推进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与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职能合并,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、简化办理环节、提升服务水平。要坚持“人岗相适、评聘分离、能上能下”的原则,把职称评审权限合理下放,试点突破教师职称制度改革。

会议强调,要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,各级党委要切实负起责任,加强督导检查和考核问责,确保中省市重大改革部署在宝塔落地见效。要进一步坚定改革信心,牢固树立“不改革就没有出路”的思想,坚持不懈推进全面深化改革。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,围绕“什么问题突出,就改什么问题”,全面落实改革举措。要充分体现高效灵活、统筹推进的改革能力,不断扩大对外开放,全面提升行政效能、释放创新潜能、积蓄发展动能。